【百號信箱】毕侃 | 繁花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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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性冷淡和尚毕 x 放荡不羁公子哥侃

·古风写的我变和尚

·一发完结

·作者什么都不知道,不要问作者




 

0.

 

我爱万物,我也爱你。

 


 


 


 

1.

 

毕雯珺整理完书册从德兴堂出来,却听得外头似乎有什么惊马的声音掠过。毕雯珺本无意凑热闹,但拥挤的人流硬生生的将他往外推也无可奈何,只能顺着人流朝外走。

 

出去才发现门口更是人山人海,所有的学生都聚在德兴堂门口,只听到有很多人再喊“小侯爷”。

 


 

毕雯珺闻声望去,只见一少年倒坐于马背上。漆黑色的骏马从德光堂的朱色大门外经过,只马头上有一缕白毛,彰显它的桀骜不驯。奈何马儿在如何耀眼也不敌马背上的少年,一袭纯白秀云纹案的窄身锦衣,外罩一件貂皮大氅出尽威风。不得不承认,这少年生得好生俊俏,五官端正,一双桃花眼格外勾人。想来此人也是天生反骨,右手懒散的把玩着手中的马鞭,嘴角微勾,似笑非笑。被这么多人注视也依旧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存了坏心思特意冲人群中微微一笑,便引得一阵尖叫。

 

然而毕雯珺即使站得很远,也能看得出此人从表情到眼神都冷漠得很。

 


 

然而人群中依旧有少不更事的官家小姐,大胆地把自己精心刺绣的手帕叠成绢花往那少年怀中抛去,大胆透露自己的爱意。少年伸手接过放在手中把玩,对着扔手帕的姑娘勾唇一笑,那嘴角像是能把人的魂勾走一般。

 

毕雯珺只瞧见那姑娘双脸通红,好似下一秒就要随他去了

 


 

可少年却只是踢了踢马肚,懒洋洋的坐直了身子,骑着马慢慢悠地从人群中走出去。而那块上一秒还得宠的绢花却被随手抛下,落到马蹄下,碾成一团后任人肆意践踏。

 


 

毕雯珺看此人面相就觉着对方天生极富侵略性,只是那俊俏的脸蛋常常会让人忽略对方顽劣的个性,又或是说给他“小侯爷”的性格多了一番点缀,将玩世不恭展现的淋漓尽致。

 


 

而对于这个“小侯爷”,就算是毕雯珺也略有耳闻,学堂里一半的姑娘每日讨论的话题都离不开这三个字。

 

小侯爷,京城里的名人,早些年征战沙城战功显赫。两年前在边疆被人重伤,卧病在床半年捡回一条命。后再无心战事,整日沉迷于花柳之地,以俊俏的面庞夺得无数官家小姐的芳心。万花丛中过,片片都沾身。而侯爷却拿他毫无办法,放任不管,任他到处沾花惹草,游山玩水。

 


 

都是被世事困惑之人罢了。

 

毕雯珺无意再做逗留,背着人潮缓缓离开了。

 


 


 


 

2.

 

毕雯珺再次见到李希侃的时候,这个穿着华丽的少年郎正趴在金迦寺中间的泥地里拔狗尾巴草,一身纯白锦衣染上了黄土的泥泞也不甚在意,顾自把玩着手中那束已然被他薅秃的秸秆。

 

毕雯珺原以为他会把这秸秆随意抛弃,那白衣少年却也不嫌脏,将狗尾巴草叼在嘴边,继续薅下一根。只是那双桃花眼却意外向自己这一瞥,“和尚,看什么呢。小爷我长得确实是好看了点,不乏有断袖的人来讨好我,但你一个和尚还是收敛一点为好。”

 


 

毕雯珺没有搭他的话。对于绝大多数不知所谓的话,他通常都会置之不理。而这位小侯爷刚才说的话,显然在这个范畴内。

 


 

“这庙没什么意思,这庙里和尚倒是挺好玩。世人皆说我爹娘是因为不想我在外头花天酒地才把我给送进了这庙里静修。你说我爹娘要是知道本小爷在里头也还是一样的沾花惹草他们会不会掀了这庙?”

 


 

毕雯珺看着对方无理取闹满口胡诌仍旧没有搭理,踱步去了佛堂。

 


 


 


 

3.

 

李希侃拨弄着手头的这根狗尾巴草,觉得有些没有意思。这寺庙里是真的没什么意思,清一色的经文,清一色的光头,清一色的无聊和尚。他还以为这些得道高僧就算烧不出舍利子,也得有个七条八条腿。

 


 

没意思是真的没意思。

 

这寺庙里的和尚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没意思的紧。

 

原本还想问问看客房在哪儿,这寺庙跟他们侯爷府都快差不多大了,望过去不是佛堂就是讲经堂,连客房的影子都没见着。原想着调戏两句过过嘴瘾再让人家带个路,没想到这年头和尚的脸皮都这么薄,竟连这点话语都经受不住,小姑娘家家都比她胆子大。

 


 

这寺庙不愧是这京城里最有名的寺庙,地方挺大,但还挺干净。草坪上的草长势都还不错,躺在地上还能闻着清香,也没什么野草在这里恣意妄为。李希侃挠了挠脖子,脖颈后的草硌得他脖子有些痒,便把那一片草地给拔了个干净。

 

李希侃把狗尾巴草叼在嘴里,那舌头点着杆尾,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一只手架在脖颈后,一只手拨弄着额前的碎发看着寺庙内的一隅蓝天。

 


 

和黄新淳两个人懒散惯了,纨绔子弟凑在一起基本上就干不了什么正经事。逛青楼,进赌场,什么事情干不得就去干什么。两人唯一称得上正经人干的事大概就是游山玩水,从金陵一直玩到上都,什么样的风景都算是见识了一遍,本以为对着山山水水都算得上厌倦了,但这小寺庙里的景色居然也还不错。

 

黄新淳喜欢游山玩水是真的沉迷于山水,闲得无事甚至还会做上两幅画陶冶一下兴致。李希侃却说不出来个所以然,他本不爱山水,也不爱这蓝天白云。在上都的时候,黄新淳说上都的天比别处的都要蓝,他就暗嘲黄新淳脑子不好使。

 


 

哪里的蓝天不是一样的蓝,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哪有人有意思。

 


 

李希侃就盯着这片天,想着究竟蓝在哪里。谁知这蓝蓝的天倒是越看越困,躺的久了就开始犯困。李希侃打了个哈欠,拿了他姐姐给绣的手绢盖在头上直接在草地上睡着了。

 


 


 


 

4.

 

刚梦见自己在跟翠碧楼新来的小媛玩捉迷藏呢,脑袋就被人推了一把,下一秒绢花也被人给拿掉了。

 


 

毕雯珺只见躺在草坪上的少爷半垂的桃花眼眸如酒酿一般醉人,也没因为被人打搅了清梦而恼火。在看清来人之后,在草地上翘起了一只腿,也不站起来,就这么躺在地上。微微抬头,长长的睫毛下是玩世不恭的眼神,仿佛猫捉老鼠一般戏谑,“怎么了和尚,想我想得夜不能寐回来找我了?”

 


 

“已经隆冬了,李施主当心受凉。刚刚有位黄施主在佛堂找你。”把话带到后就没再逗留,直接离开了。

 


 

许久没见过如此不留情面的人了,李希侃看着这个在搅人清梦后依旧冷酷无情的和尚,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自己乃是当今李家的小侯爷,居然还敢摆脸色给自己看,这和尚也不怕我找他好事?

 


 

“诶,和尚你法号什么啊?”

 


 

“文君。”

 


 

“那你俗名呢?”

 


 

和尚回头望了他一眼,却没再理他了,只留下一个潇洒的光头和头顶的戒疤。

 


 

李希侃一个鲤鱼打挺就打算起来,却发现有块毯子却是从身上落了下去。李希侃看着这块毯子,明明只是佛堂里自带的淡黄色被褥,连个纹案都没有,在阳光下却是格外亮眼。

 


 


 


 

“李希侃你真的疯了,你还真在这寺庙里住下了?”

 


 

黄新淳就看着这个白衣少年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看了自己一眼突然眸光微动,忽而挑唇一笑,把茶推到了他的面前,整个动作都奇怪得让人头皮发麻。

 


 

“黄新淳,我看着像是会断袖的人吗?”

 


 

李希侃就见黄新淳沉思了两秒,慎重回答,“像。”

 


 

“恩?怎么说?”

 


 

“你看着像是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人,别说断袖了,就算哪天你直接告诉我你被一个骂街泼妇砍成个断臂我也觉得这事合情合理,情有可原。”

 


 

“信不信我下一秒就把你砍成个断臂?”

 


 

“诶诶诶,佛门重地,见不得血。”

 


 

李希侃看了一眼黄新淳,袖子上的金线隐隐绰绰,眼眸似笑非笑,冲着黄新淳勾起嘴角,态度恶劣,“你侃爷杀人不见血的本事你还不了解?”

 


 

黄新淳懒得看他演戏,拍拍衣服站起身来,“看你在这庙里过得还挺如鱼得水,还有空逗趣,得了,当我咸吃萝卜淡操心。你有什么本事,皇家人那才叫杀人不见血,今天来是跟你说今天圣上在殿上削了叶尚书的官职,这相当于割了太子的一只臂膀了。现如今宫中兄弟阋墙,圣上为了维持平衡自断手脚,似乎要把手伸到你们李家了。你们李家现在手握重权,木独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道理你怕不是不明白。”

 


 

“我明不明白?你看我这几年干的事你还不清楚?”

 

黄新淳看他喝了一口茶,动作做得有板有眼,云淡风轻好像无事发生,可眼神中显出的寒光确是让人浑身一震,有的是绝对的冷漠与杀意。

 


 


 


 

5.

 

“和尚,你今天还要去德兴堂教课吗?”

 

声音从窗户外头一跃而入,带着的是小侯爷一如既往的散漫。

 


 

毕雯珺想不明白这个李家小侯爷怎么突然就缠上了自己,但也不以为意。

 

自小就在寺庙里长大,来寺庙的人大多是有所求或是有所惑,他见过十恶不赦的罪人来庙里忏悔,见过孤苦伶仃的百姓在佛前落泪暗骂这人世不公。世事无常,于他而言,善恶对错,天地万物都不尽相同,但本质却也都相同,不过都是这浩载几十年里的蜉蝣舟芥。而李家小侯爷也不过是来这寺庙中度过一段短暂时光的过客罢了。

 


 

“我待在寺庙里不让出去,你今天要是去德兴堂教课的话,回来的时候在德兴堂右边那条街上的第二家铺子帮我带串糖葫芦回来,要最贵的,十文钱才一串的那种,喏,这二十文钱都给你了,这家糖葫芦可好吃了,剩下十文你自己买一串吧。”

 


 

接着一把铜钱就被塞进了毕雯珺的手里,还没等毕雯珺回应,对方就跳窗出去了,只留下一角白色锦衣的影子和手心里还能感受到的余温。

 


 

毕雯珺看着那把铜钱,只觉得仿佛心中的哪里有了一丝松动,那处角落太过隐秘,他触碰不到也解决不了。最后只能是把手头上拿着的经文又背了两遍。

 


 


 


 

6.

 

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李希侃就在寺庙的大门口台阶上坐着,长条的青石板他占据了最中间的位置,过往的香客都频频向他投来大量的目光,这少年却浑然不知,或许知道却也不甚在意。

 


 

毕雯珺看着台阶上的画面,只觉眼前景色是一副无法在人间存在的画卷。

 

由着天色渐晚,少年在白色锦衣外又加了一件黑色兔毛披风,腰间别着一块浑然天成的洁白玉佩泛着光泽。而更吸引人的却是那少年的模样,白衣少年的模样俊俏至极,双手抱胸懒洋洋地靠在台阶上,嘴里依旧叼着一根被薅秃的狗尾巴草,在看见毕雯珺回来后更是绽放了一个笑容,好比冬日里的暖阳一般耀眼夺目,尽管周围带着料峭冷意却依然顾自发着光芒。

 


 

“和尚,我的糖葫芦呢?”

 


 

我的糖葫芦呢。

 

一个非常简短的疑问句,仿佛笃定了自己一定会给他买。

 

毕雯珺摇了摇头觉得无奈,掏出了那串用糯米纸包好的冰糖葫芦。

 

十文钱有十文钱的道理,那山楂一个个又大又红,看着也很脆,而那糖浆也呈漂亮的琥珀色,泛着光泽。

 


 

毕雯珺把糖葫芦还有剩下的十文钱都还给了李希侃,李希侃一把接过那串糖葫芦,也没有推辞那十文钱,看着糖葫芦笑得像个小孩。毕雯珺觉着白衣少年拿着这串火红的糖葫芦,衬得皮肤白了些许,那画面却也美了好多。

 


 

“我就知道你们出家人肯定不会买,来来来,给你尝一个。”说着也不怕黏,先横着一掰把外头裹着的糖浆直接掰碎,用手从竹签串上面取下来一个,递到了毕雯珺的面前,“来,尝尝,绝对好吃的让你连佛经都忘得一干二净。”

 


 

毕雯珺看着近在眼前的糖葫芦,没有给任何回应,只觉得自己心中的那个缺口好似又大了一些。下意识的张开了嘴,那颗冰糖葫芦就进了毕雯珺的嘴里,很甜,很大,估计吃相也不是很好看。

 


 

李希侃就在旁边一个劲儿的笑,笑声如春风拂过般愉悦动人。毕雯珺自认自己绝对不是什么诗人,也没有什么欣赏美的觉悟,只是对方实在好看的有一些过分了。拿着糖葫芦的手,骨节分明又修长,沿着手望上去能看见袖子上的金线隐隐绰绰,席地而坐亦是一番滋味。

 


 

毕雯珺下意识的撇开了脸,只是塞进嘴里的糖葫芦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进退维谷。

 


 


 


 

7.

 

李希侃有时候觉着毕雯珺真的是个木头,不,怕不是一堆干草,一堆非常安静干燥只会念佛经的草,他想要上前撩拨他,点燃它,纵容心里的激情。只是这堆干草却过分的小心谨慎,找他都去他扭头被佛经,让他教他佛学他扔给他一本书,出家人不都是和气生财的吗?哦,心平气和的吗?这个和尚怎么这么冷漠?只要他向前一步就往他身上泼冷水,觉着自己都快被他泼成阳澄湖了。

 


 

就这么耗了几天硬是耗到了腊八当天,毕竟还是亲娘,托黄新淳往寺里带了一大桶腊八粥。这腊八粥看配方估计是李家夫人自己熬的,里头的配料和他每年吃的也都一样,因着自己偶尔会有些头晕的症状,总会往里面加些可食用的中药材,味道吃起来和市面上的就会有些许不同。

 

李希侃把腊八粥先往旁边放,转头就问黄新淳,“现在宫中情况怎么样?”

 


 

“皇家人生性多疑,估计是有心要搬倒你们李家皇上前几天上朝的时候明里暗里都透着要打压你们侯府的意思。侯爷今天在朝堂上说要交兵权了,估计是打算激流勇退了。侯爷近几天一直称病,今天好不容易上殿说年纪大了要告老还乡,也不知道皇上会不会就此作罢。还有你自己,前几年在边疆连着打了几场胜仗,锋芒太盛,现在装混怕也是不太好装。”

 


 

“这我知道,前两天我爹传消息过来给我了,估计最近是要动身了。皇上本就不是要他的命,要的也不过是他手里的兵权而已,明哲保身不失为一个办法,想来今天那个狗皇帝应该是应允了?”

 


 

“嗯,皇帝应允了。”像是又想起了什么,疑惑道,“传消息?侯爷府现如今处处都是探子,还能给你传消息,侯爷的本事也是通天了。”

 


 

“李二麻子糖葫芦,十文钱才一串,谁买谁是傻子,卖糖葫芦的那个是我爹心腹。诶,不说这个,既然狗皇帝准了,我爹估计今夜就会启程回金陵,争取赶在年前到金陵,那边应该联系好了会有人接应。天高皇帝远,到时候那狗皇帝怕也是鞭长莫及。但被收了兵权,估计着也是势单力薄,路上你多派几个高手暗中保护,防止皇家人中途使绊子。”

 


 

“知道了,那你呢?”

 


 

“我?不知道。可能这后半辈子就当个浪荡公子哥,想来狗皇帝也不会把我当成眼中钉。”

 


 

“你不去金陵?”

 


 

“我自小在这京城长大,离开这而对我来说和死了没什么两样,去了金陵,我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翠碧楼的小媛了,那可不行,我们可是说好了年年岁岁常相见的。”

 


 

“你就继续说胡话吧,算了,我也管不住你,想来你也是自有打算,只是这几日定要多加小心。”

 


 

“知道了,几天不见,说话倒是越来越婆婆妈妈了。”

 


 

“你呆这寺中真的无事吗?”

 


 

“嗯,金迦寺是皇家人一手建的,先帝威严终归还在,狗皇帝也没这么急着要我的命,应该没问题。”

 


 

“哦,对了,你跟那和尚怎么回事?”

 


 

“啊?什么和尚?”

 


 

“你别给我装傻,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些日子你天天都在招惹一个叫文君的和尚。”

 


 

“哦,你说他啊,不是我说,这和尚是真的没劲,怎么撩拨他都不理。不过长得倒是好看,就算光头也好看,头顶上的戒疤也好看。”

 


 

“你就继续装傻吧!你什么性子我还不知道,跟你说和尚可千万不要招惹,更别说是金迦寺的和尚。你自己有点分寸,我走了,夫人叫你一定多喝点腊八粥,熬了许久。”

 


 

“知道了,滚吧。”

 


 

待黄新淳走了之后,李希侃看着那一大桶腊八粥,虽说这一桶都是对儿子的厚爱,但哪有把自己儿子当猪养的,这一大桶那能吃得完。挠了挠头,计上心头,轻车熟路地翻了窗户——和尚果然在房间里念佛经。

 


 

“喏,今天腊八,好看的和尚喝点腊八粥呗。”

 


 

“每年腊八,金迦寺都会派人在城门口支摊子给路过的所有百姓舀一碗腊八粥,我刚从城门口回来,我不需要。”话音刚落,说话的人就低头继续看经书,没再理会李希侃。

 


 

李希侃这才发现和尚桌上确实摆着一碗腊八粥,撇了撇嘴,“这可是亲切和蔼温柔可人风华绝代的侯府夫人亲自熬的腊八粥,有价无市,所有人可都巴不得尝上一口呢。”

 


 

“那就留给需要之人吧。”

 


 

李希侃瞪了一眼这个不解风情的木头,放弃挣扎,“不要就算了,好心当成驴肝肺。”

 

李希侃一边喃喃自语,一把把桶往桌上一放,自顾自舀了一碗在毕雯珺的桌上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发出很响的声音,可和尚却是连头都不曾转一下,目不转睛的盯着经书看。

 


 

直到李希侃一碗粥见了底,都没曾抬起过头来,李希侃就这样不服气地瞪了他许久,严重的疑惑却满满被疑惑取代,“和尚你是不是睡着了?这页你看了得有一个时辰了。”

 


 

话音刚落,“刷”,翻了一页。

 


 


 


 

8.

 

日子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着,皇家人没有来找过他,李希侃每日在寺庙里逗和尚,自得其乐。

 


 

“你们和尚能过元宵节吗?能看花灯吗?”

 


 

毕雯珺这些天李希侃张口闭口一个“和尚”,眉头微皱,“我法号文君。”

 


 

李希侃反问,“那你俗名叫什么?”

 


 

和尚不再理他,又开始看经文。李希侃真的不明白经文哪里来这么大的魔力,能有黄新淳私藏的春宫好看吗?这群和尚就是因为从小就没有品尝过这大山大海的珍奇美味,没有体验过大千世界的人情世故,才变得这么无趣。

 


 

“元宵节一起去看花灯吧,小媛之前就跟我说她作为翠碧楼的头牌选上了玉兔仙子,要在碧波湖中间表演歌舞。我可是他的姘头,怎么也得给她去捧捧场不是。”

 


 

毕雯珺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翠碧楼”,“姘头”,到底是不习惯李希侃随口而来的放荡之言。转过身去背对着李希侃,赶人的意思显而易见。

 


 

可李希侃似乎是习惯了毕雯珺时不时唱黑脸的毛病,继续自说自话,“诶,你长这么大肯定没去过青楼吧。我跟你说,青楼里的姑娘其实也是害羞的,只有温柔对待,小心调戏,逗得她们小脸通红,这才是最有意思的事。诶,说了你也不明白,我来给你说说,你将来要是打算还俗,也还要找姑娘不是,这可都是本小侯爷活了这么多年的经验之谈。”

 


 

话音刚落,只见李希侃修长而又冰凉的手指触碰到了毕雯珺的下巴,将其微微抬起。这个角度刚好能看见李希侃粉嫩的唇和微微泛红的脸颊,那模样好似十里亭的三月桃花,人面桃花相映红。只见他眸光微动,挑唇一笑,另一只手覆上了他的眼睛,微微侧身,凑到毕雯珺耳边,仿佛情人间的低语,“你这样看着我,小爷我会把持不住的。”

 


 

毕雯珺只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却也不知道是为何,心中的那个缺口正在灌着风。

 


 

“怎么样,本小爷是不是很厉害,这可是泡姑娘最好用的方法了。”说完却又使起了他惯用的无赖招数,“酉时在寺门口等你,必须要来,小爷带你去见京城的繁花似锦!”说完就离开了,完全没有预留给毕雯珺反应的时间。

 


 

毕雯珺感受着自己尚未平复的心跳声,望向窗外。正午的太阳很亮,就算是寒冬也依然很是刺眼。只是大寒已至,外面的槐树只剩下枝干。四时轮回,万物凋零,即已是冬日又何来的繁花似锦。

 


 


 


 

9.

 

李希侃在金迦寺门口等着,酉时已过。坐在台阶上,手臂撑在腿上托着腮无所事事的等着,和尚却还是没来。李希侃起身拍了拍身后的灰尘,罢了,看样子激将法对和尚不再有用了。白日的那一下撩拨算得上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说完那番话以后,从耳根子到两颊都开始泛红,那和尚的睫毛还在自己的手掌心挠痒痒,这可叫人如何受得住。亏得逃得还算快,也算是没露出马脚。也不知道和尚究竟来不来,他要是不来就什么都不给他带,去看小媛的玉兔仙子气死他去!

 

罢了,还是给带个月兔灯回去给他就是了。

 


 


 


 

刚起身想走却听得周围的声响,虽然两年前就觉察皇帝的疑心退下戎装换了一副浪荡公子哥模样,可骨子里带着的那股警惕确是没有退化。李希侃能够感受到自己周围的异样气息,想来这狗皇帝还是要将他斩草除根才能放下心来。

 


 

对皇家人的恨意是又多添了几分。旌旗晃,战歌亡,刀枪熙攘,多少战士死于漫天黄沙战场,而剩下的人又何尝不是刀尖舔血,死里逃杀,最后竟要死于这该死的内斗。皇家人生性凉薄,既然他不仁在前,就休怪我血溅山河万里。

 


 

正打算出手,却见一人缓缓走了过来。穿着一身黑色海青,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灯笼,白皙的脸庞在灯光下衬得泛起好看的微微红光。李希侃一直以来都知道和尚的眉眼生的极为漂亮,李希侃这辈子见过的美人数不胜数,却从没见过生的这样好看的人。和尚绝不仅仅是皮相上的好看,仿佛这世间所有的恬静与优雅都刻入了他的骨髓深入灵魂,一举一动都让人沉迷。

 


 

月下杉红,不似人间。

 

李希侃自知现在不是对着和尚犯花痴的时候,那些杀人不长眼的家伙可不会管着那是不是他们要杀的人。李希侃飞身去了毕雯珺的身边,将他护在身后,低声道,“和尚,不要离开我。”

 


 

或许是李希侃身上的敌意表达的太过明显,周围伺机而动的走狗们竟是在一瞬间都动起了手。

 


 


 


 

10.

 

毕雯珺本是在酉时就出了门,却被主持突然叫住去藏书阁帮忙整理佛经,等理完佛经天色也已黑沉。毕雯珺拎着盏灯笼出去寻人,想着李希侃怕是早已走了,却在门口依稀看见了一个仍在等待的身影。

 


 

正打算走过去,对方却一个飞身到了身边,说了些不清不楚的话。毕雯珺张开嘴正想说话,却忽然面前一黑,有什么东西挡在他的面前遮住了他的视线,毕雯珺伸手一摸,发现是李希侃的黑兔毛披风。

 

那件披风又厚又暖,既然出自侯爷府,想来是十分贵重了。正想把它拿下来,李希侃地声音却在耳边响起来,“别看,别动,等我。”

 


 

声音不再是平常的懒散肆意,语气里带着紧张和不容置喙,像极了多年前那个驰骋沙场的小侯爷。毕雯珺只听得外面刀光剑影,刀剑碰撞发出刺耳的声音,惨叫声,低吟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毕雯珺小心谨慎地听着,心里也为李希侃担惊受怕着。他明白自己此时并做不了什么,站着不动不给添麻烦已是他唯一能做的。

 


 

到后来刀剑声逐渐式微,“刷”的一声,有人掀开了他头顶的披风。看见的依旧是那个人的笑脸,但许是因为太过劳累,那笑意背后的无奈与悲哀却没有藏好。

 


 

“走,看花灯去,本小爷杀几个走狗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些人是谁?”

 


 

“嫉妒小爷我长得太帅,想杀了我泄愤。”

 


 

毕雯珺皱起眉头,显然李希侃这一次的胡话并不能在这糊弄过关,“你说清楚。”

 


 

李希侃脸上的笑意还未褪去,只是那眸色却深沉的如同京城的冬夜,带着料峭冷意。

 

“皇帝派来杀我的,从几年前到现在,次数已经记不清了,好在我命大一直活到了现在,想来老天爷也觉得我命不该绝。不说了,看花灯去了,小爷我还要带你去看繁花似锦呢。”

 


 


 


 

11.

 

京城的街道总是万分豪华的,大红的灯笼高高挂起,有钱人家的灯笼甚至还会镶着金丝,即使是在黑夜里也依旧熠熠生光。京城的街道没有黑夜,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有大人背着小孩,有挽手前行的男女,在彩灯的映照下皆是绚烂的,绽着笑颜的。

 


 

“老毕。”

 


 

“?”

 


 

“我可是小侯爷,调查一下你俗名叫什么还是做得到的。”李希侃转过头来对着毕雯珺一个劲儿地笑,“你看,人家都手牵手,我们也手牵手怎么样?”说罢,就把自己的手递了过来想要握住毕雯珺的手。

 


 

毕雯珺下意识地躲开了。正想说点什么解释一下,李希侃却像是想到了什么,“诶,不牵就不牵,这世上最无情的就是和尚。走,找小媛去,看看今天的玉兔仙子究竟美成什么样子。”

 


 

走到碧波湖边上却发现人山人海,有官兵在旁边镇压,禁止旁人在进入。若是有人硬要闯入,统一杖罚三十。

 


 

毕雯珺听见也不免觉得有些唏嘘,对花灯表演并无兴趣,只是这元宵佳节之因此便大打出手也着实过分了些。

 

而李希侃却是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只是眼神中多了一些毕雯珺看不明白的以为,“你说,我们究竟为什么要讲究忠孝仁义呢?这红尘天地,我为何偏生是个小侯爷,为何注定要去守这天下,遭受皇家人的猜忌还不够,无所作为为何还要受世人谩骂?”说到这却是苦笑,“我生于黄沙战场,我出生的时候我爹就在外征战,我娘在军营里将我生下,我这前半生都在沙场上浴血奋战,以肉身面对着对面的刀枪棍棒,我以为军人的职责只要做到这一步便算是忠国了。为何我脱下戎装,却还要面对自家人的明枪暗箭。他们不把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的命当命,一个人,尽然可以只是一枚棋子,一条走狗。我不一样,我在战场上杀人,每一条生命,它分为每一条臂膀,每一匹战马,我最好的朋友在战场上被砍去双臂,用嘴咬着红缨枪捅进了敌军的胸膛,他们的命,值千金值万金,为何到了皇家人眼中便一文不值了呢。”

 


 

毕雯珺看见李希侃睫毛微垂,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轻,到最后几不可闻,觉着应该是感触颇深,正开口想要安慰两句,对方却整个倒入了自己怀中,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李希侃的双手皆是冰凉,脸上也不剩半点血色。而自己环在他腰间的手上却全都是血。红艳艳的一大片,染红了他的白色锦衣。

 


 

“李希侃!”毕雯珺第一次不再镇定,失声叫了出来。

 


 


 


 

12.

 

李希侃在榻上依旧昏睡着,大夫说没有伤中要害,晕过去只是因为失血过多,喝点药休息一段时间就能醒过来。

 

毕雯珺喂完药,便搬了把椅子在塌边坐下,吹灭了所有蜡烛,眼前便只剩下一片漆黑。

 


 

毕雯珺看着眼前的一片黑暗,想起了刚刚在披风下时的那片黑暗。如果不听身边的声音,那片黑暗和现在吹灭蜡烛后的黑暗是一样的。一样的漆黑,一样的不可见。

 

掩耳盗铃,这是毕雯珺脑中冒出的第一个词。

 

这么多年,自己竟是从来没有意识到这点。总以为世间万物大抵相似,殊不知自己对待他们之时都隔着那一层黑布,那些他从未在意的事情,却是那些前来求签的香客生命中一等一的大事。

 

而主持之所以让他去德兴堂教书,大约也是想让他明白这个道理。他突然明白了之前的松动所在,自从遇见李希侃,大悲,大喜,大怒皆有了具象。李希侃就像是一汪泉水,他清澈见底,你却泉眼难寻。他明明穿着一身白色锦衣,却把伤口藏得极好,你看不见他流的血,看不见伤害给他留下的疤痕。

 

万物皆是不尽相同的,有人顺应天命,有人逆天改命,有人苦苦挣扎,有人顺风顺水。人各有命,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非结果。人这一生不过修行,而欲求出世,先得入世,了解人间疾苦,悲欢离合,明白参差多态乃是世事本源。只有在红尘中看过大悲大苦大恶,仍能保持本心不负,方为善。

 


 

“万事万物皆有其意,是我错了。”

 

毕雯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些什么,却只是牵上了李希侃的手,那双手依旧是冰凉的,但那是他欠下的,终究要还上。

 


 

只是那只手刚刚被自己捂得有些温热,手指却挠起了他的手背。

 

毕雯珺心虚的想要放开手,却被对方一把抓住握在手心里。

 


 

“老毕,你牵我的手可是算揩油的,仗着我没醒偷偷摸摸做这种流氓事,可是要罚的。”漫不经心的语调又一次响起,却带了几分沙哑。

 


 

“罚什么?”毕雯珺在寂静深夜里开口。

 


 

对方的语气带着沙哑与颤抖,这是毕雯珺第一次见李希侃说话如此没有信心,“罚你等我三年如何?”

 


 


 


 

13.

 

毕雯珺给面前衣衫褴褛的老人递上一碗腊八粥,老人枯槁的脸上露出笑容,像毕雯珺说了一声谢谢。这是毕雯珺在城门口支摊子熬腊八粥的第二年,也是李希侃走后的第一年。

 


 

京城虽然繁华,但也总有过的不胜如意的人,于深街巷尾也总能瞧见几个风餐露宿的老人正在沿街乞讨。这天下,究竟是掌权人的天下。而生活在最底层的,终究不过是上位者一根手指便能捏死的蝼蚁。

 


 

毕雯珺接过老人喝完后递回来的白瓷碗,怕自己拾垃圾的手在碗上留下手印,还用衣袖擦了一擦。毕雯珺笑着接过,摇头说声无碍。

 


 

摊子边上也有些人在聊着这京城中发生的事情,在这繁华的街道里,流言与传闻伴随着人口一张的嘴迅速传播,从馄饨铺里的肉馅到青楼女子的卧榻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诶,你听说了吗,当初告老还乡去了金陵的李侯爷,现在好像要造反了。”

 


 

“年年赋税日渐严苛,这金銮殿里估计也是出了什么乱子。只是我们普通老百姓也不能猜测就是了。”

 


 

“李侯爷可是一个好人啊,当年征战回来,浩浩荡荡几千人马从京城正门走进来,我家那小的不懂事,差点死在马蹄下,李侯爷却是飞身上前救了下来。”

 


 

“说起来,也是很久没有听到李小侯爷的消息了。当初见他骑着骏马的模样,嚯,可真是一个风流倜傥的人物。”

 


 

毕雯珺舀粥的手微微一滞。

 

两年前,有个白衣少年曾坐在榻上,眼睛在那漆黑的夜里也依然闪着光,让他等上三年。那个少年说三年后就回来带自己看繁花似锦。

 

毕雯珺没有说话。

 

无赖的少年再次把他当作默认。

 


 

“你等我三年,带我守好我心中的天下,我就来与你卿卿我我,恩恩爱爱。”

 


 

毕雯珺眉头微皱,李希侃这个人总是能将放浪形骸的话说得坦坦荡荡。

 


 

“老毕,谢谢你。你说得对,世间万物都是美的,这天下也是美的,我即要去护住这天下,便要先爱上这天下。”

 


 


 


 

毕雯珺一个不留神将勺子掉入了粥汤里,正是手足无措之时,旁边来盛粥的小姑娘递上了一双筷子,“用这个吧。”

 


 

毕雯珺笑着接过,说了一声谢谢,拿筷子夹起汤勺,用布擦干,给小姑娘盛了一碗粥。

 


 

李希侃,我又该拿什么来找到你?

 


 


 


 

14.

 

三年内,正处中壮年的皇帝突患重病,太医回天乏力,于年前驾崩。太子和淇王在夺嫡之争中两败俱伤,皇帝在临终前向旁人嘱咐,立了默默无闻的九王子贤王为帝。皇家的事,其中的秘辛丑事自然不是凡人能够议论了。但皇帝死的蹊跷,这皇帝也立得蹊跷,总归是有多人在背后嚼舌根。

 

传言很多,有说贤王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有说那太子在尚书被革了职后就渐渐式微,淇王的母妃本是最得宠的,只因与人通奸被当场抓住,淇王便也算是完了。还有一条流言是毕雯珺偶尔听到的,却也不知真假,当朝皇帝贤王的太傅姓李,可除了贤王谁也不见。

 


 

流言多如牛毛,真真假假也是未可知。

 

皇家的事与百姓而言不过看个热闹,过着的都还是自己的小日子。故而一开始指指点点的百姓还在多数,但在贤王听取各大臣的意见,改了赋税令,换了兵马制度,百姓的生活比前朝皇帝在位时实在是富裕了不少,那些质疑的声音也算是越来越小。

 


 


 


 

而三年后的金迦寺中,亦有两人坐于蒲团之上。

 


 

“文君,你确定了吗?”

 


 

“世事万物皆有其自然规则,您总说要兼爱万物,但万物皆有型,皆有意。就好比这天下,天下的形不应该是皇家,而应该是苍生,其意也不该是权力,而是责任。待人处世须究其根本,不能只看枝节。”

 


 

“参悟的很好,想来你是得了什么高人的指点。”

 


 

“你这三年以你心中的道义行为处事。或许谈不上天下,但这京城之内想来都知道你的名号。在这时候还俗,之后又作何打算?”

 


 

“我已等了三年,他若归,便归,他若不来,便代他继续接济苍生。”

 


 


 


 

15.

 

毕雯珺起身除了金迦寺,已是初春,外头的槐树开始长出枝芽。

 

而槐树下却站着一个少年,白色锦衣带玉佩。

 

眉眼之中满是笑意,像极了在寺中初次见他的模样,眉眼弯弯。

 

那个少年冲上来牵住了他的手,手指在手背上不老实的点着。

 


 

“走,带你去见繁花似锦。”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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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头一次写古风的沙雕一点鼓励吧😭

我太菜了😭

这篇文写得我都快变和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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